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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句話概括主題:<button>
具有<input type="button" ... >
相同的作用但是在可操控性方面更加強大。
HTML 4.01規范的Forms部分指名表單有以下幾種控制類型:buttons, checkboxes, radio buttons, menus, text input, file select, hidden controls, object controls. 其中除了buttons/menus/object controls之外,都是由<input>
完成。
我這里說的是<button>
和<input>
。
<button>
和<input>
規范中指名:可以用<button>
和<input>
來做表單按扭。不同的按鈕類型請參考這些元素的詳細定義。要注意的是<button>
比<input>
支持更豐富的表現功能。
一些區別
大家都知道<input>
可以這樣用(實際上是一定要這樣用):<input type="submit" value="OK" />
,一定要這樣閉合。而不是:<input type="submit" value="OK" ></input>
。因為起始標簽為必須,而關閉標簽是禁止的。
<button>
比<input>
更厲害的地方就在于它可以包含內容。它的值并不是寫在value
屬性里,而是包含在標簽中。如:<button>OK</button>
。<button>
的起始標簽和關閉標簽都是必須的。這樣你便獲得了樣式化的主導權。
你可以這樣寫:<button><strong>OK</strong>, I do.</button>
,甚至是插入圖片:<button><img src="button.gif" alt="" />, it's great.</button>
。有點類似于<input type="image">
,但是顯然強大多了。
最后要注意的是,被<button>
包含的圖片,不能使用熱點地圖,即不能<img src="foo.gif" usemap="..." />
,這是不合法的。當然也不能再包含諸如input
, select
, textarea
, label
, button
, form
, fieldset
, iframe
,和isindex
(不推薦使用)元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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