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1、switch語句分支
2、?:三元表達式的false
3、聲明對象直接量的成員
4、聲明標簽
1和2相信地球人都知道吧?如果有人不知道,那我改成地球上的程序員都知道,哈哈
3、對象直接量我們也經常用,什么是對象直接量呢?
對象直接量(也稱為對象初始化程序)是由一個列表構成的,這個列表的元素是用冒號分隔的屬性/值對,元素之間用逗號隔開了,整個列表包含在花括號之中。
Javascript中的對象可以像C#、Java這些面向對象的語言中的對象一樣,擁有屬性和方法。
我們創建Javascript對象有很多種方法,例如,你可以用Object創建,
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:
var obj1 = new Object();
obj1.X = "20px";
obj1.Y = "30px";
obj1.myFunction = function() { alert("我是一個方法!"); };
obj1.myFunction();
用對象直接量創建一個對象:
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:
var obj2={X:"20px",Y:"30px",myFunction:function(){alert("我是一個方法!");}}
obj2.myFunction();
用對象直接量創建對象看上去很簡潔.
當然你也可以先寫個類似Class類的東西然后用構造函數創建:
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:
function myClass(x, y) {
this.X = x;
this.Y = y;
}
myClass.prototype.myFunction=function(){
alert("我是一個方法!");
}
var obj3 = new myClass("20px", "30px");
obj3.myFunction();
4、聲明標簽
腳本語言有很多,除了Javascript之外,我們也可以用其它腳本語言來實現Javascript所能實現的功能;
例:
<input type="button" onclick="vbscript:vbFunction()" value='按鈕'/>
當點擊按鈕時就會用vbscript語法去執行你用vbscript定義的vbFunction方法;
如果把onclick后面的vbscript:vbFunction(),改成Javascript:vbFunction();就會出錯。
這些聲明你也可以不寫直接調用方法,
<input type="button" onclick="vbFunction()" value='按鈕'/>
這時onclick中的方法, 無論你用vbscript還是Javascript,IE瀏覽器會自行識別,用相應的語法去執行,當然其它瀏覽器是不支持vbscript的.
平時我們用Javascript習慣上是加聲明的,也就是"Javascript:",
<input type="button" onclick="Javascript:alert('你點擊了我!')" value='按鈕'/>
"Javascript:"經常被那些自稱黑客的人們利用,利用"Javascript:"繞過一些簡單的或者更高級一點的html表單限制及cookie/session驗證;以及SQL注入.如果想了解可以到別的地方查,不過學會千萬不要搞破壞啊,哈哈
做個簡單的小例子:
首先打開www.baidu.com百度的首頁,然后直接把下面這句復制到瀏覽器的地址欄中,按回車,
Javascript:alert(document.forms[0].wd.value='csdn');document.forms[0].submit()
效果怎么樣呢?不錯,我們利用Javascript直接操作了搜索框中的文本,還有執行了表單的提交,更復雜的操作,可以自己研究。
JavaScript技術:javascript 冒號 使用說明,轉載需保留來源!
鄭重聲明: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,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,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,多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