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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向對象設計的一個重要分析方法是利用對象的職責來驅動設計。對象有了職責,才會成為具體擁有意識的對象,成為對象社區中可以獨立完成,或者發出指令委派別的對象協作完成職責的一員。將對象看成是“具有職責的東西”。對象應該自己負責自己,而且應該清楚地定義職責。這就是對象設計的關鍵。好的軟件設計者應該像牧羊人一般放牧自己的牛羊,只需要給它們一片豐沃的草地,它們就能自己覓食生活。
Rebecca認為:對象在履行職責時有3種選擇,你可以任選其一:(1)親自完成所有的工作。(2)請求其他對象幫忙完成部分工作(和其他對象協作)。(3)將整個服務請求委托給另外的幫助對象。在分析對象職責時,可以考慮“專家”模式,即信奉專業的事情交給專家來完成,既不互相推諉,卻也不能越俎代庖。專家有其擅長的領域,如果把專家錯放在他不熟悉的領域,不僅會降低工作效率,還可能引入潛在危機。所謂“尺有所長,寸有所短”,含義正在于此。
對象的能力總是有限的,正如我們不能將所有的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,我們也不能將所有的職責交給“上帝”。這既避免單一功能點帶來的風險,又能實現職責的分權。Christepher Alexander建議,在遇到設計問題時“盡量少用集權的機制”。軟件設計同樣如此。職責總是可大可小,面對復雜的職責行為,總是需要多個對象的協作才能完成,就像機器中的零部件,按部就班,各司其職。
讓我們來設計一個數據分析器,它通過分析算法對輸入數據進行分析,并將結果保存在輸出集中。根據業務需求的不同,執行的分析算法也不相同。同時,為了提高分析性能,我們還需要采用多線程方式執行分析任務。從調用者的角度來看【即Martin Fowler提到的規約視角】,我們只關心分析需要的數據以及分析后的結果。那么,誰應該來承擔分析的職責呢?毫無疑問,我們可以定義分析器對象來履行這一職責。此外,調用者其實并不會關心分析算法的實現以及分析的過程,他希望分析是易于執行的,這一愿望通過有效的封裝完全可以滿足。我們可以將分析的職責封裝在DataAnalyzer類中,同時隱藏具體的分析算法。
public class Client {
public static void run(InputData input) {
DataAnalyzer analyzer = new DataAnalyzer();
AnalyticResult result = analyzer.analysis(input);
//做其它事情
//處理分析后的數據
handleOutput(analyzer.output(result));
}
}
public class DataAnalyzer {
public AnalyticResult analysis(InputData input) {}
public OutputData output(AnalyticResult result) {}
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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